HY-FP复合型四元膨胀剂
技术性能
1、密实防水混凝土掺胶凝材料重量的4-6%;补偿收缩防水混凝土掺胶凝材料重量的6-8%;填充混凝土掺胶凝材料重量的10-12%;自应力混凝土掺胶凝材料重量的12-15%;
2、抗压强度:不低于基准混凝土;
3、抗拉、抗压强度比:ft/fc>0.10(普通混凝土ft/fc在0.07至0.1之间);
4、限制膨胀率:水中7d≥0.025%,空气中21d≥-0.02%;
5、碱含量<0.5%;
6、坍落度:与基准混凝土基本相同;
7、抗冻标号>D150;
8、抗渗标号>P20。
注意事项
1、产品检测标准:GB23439-2009;
2、搅拌时间比普通混凝土延长60秒;
3、混凝土终凝前应采用磨面机或人工抹压。
包装与储存
1、本产品用外编内塑包装,每袋50kg±0.5 kg;
2、产品应放置在干燥场所,预防受潮;
3、未使用完的产品应及时密封,以避免产品受潮变质;
4、在密封状态下,产品保质期六个月,超过保质期的产品,使用前必须重新检测,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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